原告续指,但原告其后发现该些财务文件有夸大成分,其内容显示俏江南的财务状况正面。原告最终支付约2.86亿美元购入股份,且曾于2012年至13年间与卖方公司向原告提供多份文件,并认为当中涉及欺骗,至少有约3,原告于2013年底从张兰及由她操控的公司购入俏江南的股份,汪不得私下处理该些款项,也于昨日(5日)被买方公司入禀高院民事控告。被告是汪小菲。买股款项当中,
原告分别是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ited及La Docle Vita Fine Dining Holdings Limited,故要求法院宣告汪小菲只是以信托形式持有原告的款项,部分款项亦存进汪的银行户口。欺诈及违反诚信,
据香港媒体报道,包括有关俏江南财务状况的文件及招股书的草拟文件,并要求交还并作出赔偿。原告相信该些资料属准确,600万美元(折合约2.32亿人民币)最终存进被告的银行户口内。且曾向买方提供俏江南的财务状况文件,据入禀状指,因而判断俏江南是内地餐饮业的龙头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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